中國數學會是中國數學工作者的學術性法人社會團體,是中國科學技術協會的組成部分。中國數學會的宗旨是團結廣大數學工作者,為促進數學的發展,繁榮我國的科學技術事業,促進科學技術人才的成長與提高...
中國數學會監事會條例
第一條 總則
為明確和規范中國數學會(以下簡稱學會)監事會的職責、權利和義務,使監事會有效行使對學會全體理事以及各項活動的監督權力,依據學會章程制定本條例。
第二條 監事會規模、產生辦法和任期
(一)監事會人數一般不超過9人,不少于3人,其中包括監事長1名;
(二)監事由會員(代表)大會選舉產生或罷免;監事選舉方式與理事選舉方式相同,由常務理事會提出下屆監事會人員組成人選,經全國會員代表大會選舉產生;
(三)監事會任期與理事會相同,監事會在學會理事會換屆時一并換屆;
(四)每一單位當選監事不得超過1人;
(五)如監事長因故不能履行監事長職責,由得票最多的監事繼任;
(六)如監事會人數少于3人時,由會員代表大會增選。
第三條 監事會行使下列職權
(一)選舉監事長、副監事長;
(二)出席會員(代表)大會,向會員(代表)大會報告監事會的工作;
(三)列席理事會(常務理事會);
(四)監督理事會(常務理事會)履職情況;
(五)監督學會財務運行管理情況;
(六)履行會員(代表)大會賦予的其他職責;
(七)監督學會各專業委員會等分支機構的運行,檢查是否遵循國家法律和學會章程;
(八)監督理事長、副理事長、秘書長、副秘書長和各專業委員會主任等管理人員是否履行了相應的職責和義務,是否存在損害學會利益行為。
第四條 監事資格
(一)監事須是學會會員;
(二)自愿擔任監事,且不取報酬;
(三)公正、誠實,能夠按程序辦事,在學會有較高威望;
(四)身體健康,有能力和精力參與學會事務;
(五)學會現任理事長、副理事長、理事、秘書長、副秘書長及學會專職工作人員不得兼任監事。
第五條 監事會權利
(一)學會監事會發現學會理事及分支機構委員有不適當之處時,可向理事會(理事長)或有關人員提出糾正意見,并要求限期整改;
(二)當有理事或分支機構委員違反學會章程等相關規定時,由監事會做出停權決議并宣布;對于其他情形,由監事會向理事會(常務理事會)或全國會員代表大會提出對有關人員或部門的處罰動議;
(三)學會會員和分支機構對理事會或常務理事會決議有異議時可向監事會申訴。監事會收到申訴后應在一個月內決定是否受理,如聯合署名申訴人數達到或超過30人時,監事會必須受理。
第六條 監事守則
(一)監事會每半年至少召開一次會議;
(二)監事必須履行保密職責;
(三)監事列席理事會(常務理事會)會議時不參與理事會(常務理事會)表決。
第七條 附則
(一)監事會的日常事務工作由學會秘書處承擔,監事會的正式文件等主要資料應存入學會檔案;
(二)本條例于2019年1月11日學會第十二屆第八次常務理事會審議通過,自發布之日起實施;
(三)本條例由學會常務理事會負責解釋。
數學會獎項
鐘家慶獎
鐘家慶教授生前對祖國數學事業的發展極其關切
鐘家慶教授生前對祖國數學事業的發展極其關注,并為之拚搏一生。為了紀念并實現他發展祖國數學事業的遺愿,數學界有關人士于1987年共同籌辦了鐘家慶基金,并設立了鐘家慶數學獎,委托中國數學會承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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